相對地,第二個個案的情況則棘手得多。這對夫婦於樓市高峰期聯名購入市值800萬元的單位,並做了聯名物業按揭成功批出九成按揭。幾年後樓價回落至約650萬元,當中太太希望購入丈夫手上的另一半業權(即約325萬元)。但由於她已持有物業一半權益,銀行與按揭保險公司並不視她為「首置人士」,最高只能批出七成按揭,變相最多可借得227.5萬元。結果她需要一次過補上近100萬元現金,才可完成買賣。太太本身收入不高,但本身自覺要有物業在手才有安全感,唯有抵著財政壓力買下單位。 Read More »
相對地,第二個個案的情況則棘手得多。這對夫婦於樓市高峰期聯名購入市值800萬元的單位,並做了聯名物業按揭成功批出九成按揭。幾年後樓價回落至約650萬元,當中太太希望購入丈夫手上的另一半業權(即約325萬元)。但由於她已持有物業一半權益,銀行與按揭保險公司並不視她為「首置人士」,最高只能批出七成按揭,變相最多可借得227.5萬元。結果她需要一次過補上近100萬元現金,才可完成買賣。太太本身收入不高,但本身自覺要有物業在手才有安全感,唯有抵著財政壓力買下單位。